怀来县公安局
关于蓝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
债权申报登记的公告
蓝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
2025年10月17日,张家口市公安局指定怀来县公安局对蓝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鲸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全面核实集资参与人身份及集资金额,按照涉众型经济案件办理“三统两分”侦办原则,现将集资债权申报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主体范围
本次债权申报登记仅面向直接参与蓝鲸集团集资的人员,具体包括参与集资的蓝鲸集团员工、员工家属及其他集资参与群众。
二、申报登记期限
(一)常规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 6 月 30日。
(二)补登记期限:因重病、身处境外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常规期限内登记的参与人,可在2026年6月30日截止日后30日内,凭医院诊断书、境外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补登记。
三、申报登记地点
(一)张家口市内户籍集资参与人: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办理登记;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跨区县的,可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办理登记。
(二)外市、外省户籍集资参与人:统一到怀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理登记。
四、需提交的证据材料
参与人申报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公安机关留存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二)集资借款协议、借条、收据等书面集资凭证;
(三)参与集资及收取利息的资金交易明细(包括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POS 机刷卡凭证等);
(四)若集资凭证丢失,可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补充依据(需经公安机关核查确认):
1、转账记录(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等);
2、与蓝鲸集团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微信/QQ 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等);
3、同期其他参与人的书面佐证材料(需注明佐证人与参与人关系、集资时间及金额,并签字按手印)。
五、注意事项
(一)参与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隐瞒、伪造相关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参与人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登记,避免因逾期影响自身权益。
特此公告。
怀来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6日
上资讯网,选靠谱好房
查最新楼盘价格
张团团精选
张家口吃喝玩乐2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