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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主城区多处征地!快看看有你家没

来源: 张家口市经开区管委会官网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浏览: 728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老鸦庄镇吉家房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张家口市2025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西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420公顷,全部为村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80.00万元/公顷(12万元/亩),计7.5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依据张经管字[2023]25号文件,(该文件未尽事宜,由征拆项目组依据一事一议原则,出具相关会议纪要),标准为吉家房宅基地位于区域二,指导价为7630元/㎡。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不涉及农用地无需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吉家房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开区管委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本公告可在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zjkg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0313-4195202

地址:金悦广场8号楼918室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10月29日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老鸦庄镇下小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张家口市2025年度第27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下小站村集体土地,南至悦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中交建设有限公司,西至下小站村集体土地、道路,北至下小站村集体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6099公顷,全部为城市。《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3.50万元/公顷(12.9万元/亩),计311.515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依据张经管字[2023]25号文件,(该文件未尽事宜,由征拆项目组依据一事一议原则,出具相关会议纪要),标准为砖混结构房1500元/㎡,砖木结构房1300元/㎡。彩钢房屋1200元/㎡,砖墙200元/m,宅基地6000元/㎡。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不涉及农用地无需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下小站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开区管委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本公告可在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zjkg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0313-4195202

地址:金悦广场8号楼918室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

                       2025年10月29日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老鸦庄镇吉家房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张家口市2025年第2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地块1位于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西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北至吉家房村集体、国有土地,地块2位于东至宁远堡村集体土地,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宁远堡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宁远堡村集体土地,地块5位于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西至上小站村集体土地、吉家房村集体土地,北至上小站村集体土地、吉家房村集体土地,地块6位于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面积5.963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园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963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5.3251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80万元/公顷(12万元/亩),计1073.376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依据张经管字[2023]25号文件,(该文件未尽事宜,由征拆项目组依据一事一议原则,出具相关会议纪要)标准为砖木结构房1300元/㎡,彩钢房1200元/㎡,普通大棚(日光棚)30-40/㎡(20000-26667元/亩),温室350元/㎡(其中阳光板大棚300元/㎡),配房600-800元/㎡,猪舍400元/㎡,单层彩钢棚150元/㎡,地下水管150元/米,化粪池5000元/个,卷帘机300元/米,砖墙200元米,渗水井1000元/眼,有顶圈舍400元/㎡,棚房500元/㎡,老鸦庄镇域包干费为20万元/亩。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委会依据地亩册登记信息和当年参与分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到现场共同认定。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修订意见〉的通知》(张经管字〔2023〕46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 %缴纳社保费,按规定为符合参保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参保补贴。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吉家房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开区管委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本公告可在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zjkg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0313-4195202

地址:经开区金悦广场8号楼9层                    

                    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老鸦庄镇老鸦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张家口市2025年度第2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地块3位于东至老鸦庄村集体土地,南至老鸦庄村集体土地,西至老鸦庄村集体土地,北至老鸦庄村集体土地,地块4位于东至宁远堡村集体土地,南至老鸦庄村集体土地、上小站集体土地、宁远堡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张家口智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块7位于东至国有土地、宁远堡村集体土地,南至宁远堡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张家口智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远堡村集体土地,北至国有土地,面积1.770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园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770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3617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3.5万元/公顷(12.9万元/亩),计342.514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依据张经管字[2023]25号文件,(该文件未尽事宜,由征拆项目组依据一事一议原则,出具相关会议纪要)标准为砖混结构房1500元/㎡,彩钢房1200元/㎡,单层彩钢棚150元/㎡,配房600-800元/㎡,棚房500元/㎡,有顶圈舍400元/平米,砖墙200元/米,老鸦庄镇域包干费为20万元/亩。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委会依据地亩册登记信息和当年参与分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到现场共同认定。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修订意见〉的通知》(张经管字〔2023〕46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 %缴纳社保费,按规定为符合参保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参保补贴。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老鸦庄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开区管委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本公告可在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zjkg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0313-4195202

地址:经开区金悦广场8号楼9层                      

                    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老鸦庄镇宁远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张家口市2025年第2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地块4东至宁远堡村集体土地,南至上小站村集体土地、老鸦庄村集体土地、宁远堡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国有土地、张家口智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块5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西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上小站集体土地,北至上小站集体土地、吉家房村集体土地,地块6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面积0.46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园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2.866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2.8421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80万元/公顷(12万元/亩),计516.042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依据张经管字[2023]25号文件,(该文件未尽事宜,由征拆项目组依据一事一议原则,出具相关会议纪要)标准为砖混结构房1500元/㎡,深水机井20万元/眼,阳光板温室300元/㎡(农作物补贴5万元/亩,一次性补两年),老鸦庄镇域包干费为20万元/亩。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委会依据地亩册登记信息和当年参与分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到现场共同认定。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修订意见〉的通知》(张经管字〔2023〕46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 %缴纳社保费,按规定为符合参保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参保补贴。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宁远堡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开区管委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本公告可在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zjkg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0313-4195202

地址:经开区金悦广场8号楼9层                      

   

 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老鸦庄镇上小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张家口市2025年度第2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地块4东至宁远堡村集体土地,南至上小站村集体土地、老鸦庄村集体土地、宁远堡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国有土地、张家口智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块5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西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上小站集体土地,北至上小站集体土地、吉家房村集体土地,地块6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吉家房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面积0.461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园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461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4618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93.5万元/公顷(12.9万元/亩),计89.358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依据张经管字〔2023〕25号文件(该文件未尽事宜,由征拆项目组依据一事一议原则,出具相关会议纪要),老鸦庄镇域包干费为20万元/亩。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委会依据地亩册登记信息和当年参与分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到现场共同认定。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修订意见〉的通知》(张经管字〔2023〕46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 %缴纳社保费,按规定为符合参保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参保补贴。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上小站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开区管委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本公告可在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zjkg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0313-4195202

地址:经开区金悦广场8号楼9层                      

                 

                    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9

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姚家房镇王安房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张家口市2025年度第28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地块8位于东至国有土地,南至王安房村集体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王安房村集体土地,面积0.085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852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65万元/公顷(11万元/亩),计14.058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依据张经管字〔2023〕25号文件(该文件未尽事宜,由征拆项目组依据一事一议原则,出具相关会议纪要),姚家房镇域包干费为10万元/亩。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村委会依据地亩册登记信息和当年参与分地的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到现场共同认定。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社保措施:根据《张家口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修订意见〉的通知》(张经管字〔2023〕46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 %缴纳社保费,按规定为符合参保补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参保补贴。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王安房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开区管委会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本公告可在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zjkgx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丹      联系电话:0313-4195202

地址:经开区金悦广场8号楼9层    

                  

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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