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阳原法院收到当事人石甲、石乙的执行申请,案件源于一起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判决。2023年6月,被告人杨某因交通肇事致石甲、石乙母亲马某死亡,2023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被判令赔偿石甲、石乙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52万元。判决生效后,迟迟收不到赔偿金的石甲和石乙申请了强制执行。
	
杨某已经服刑完毕,但是名下无房产、无存款,案件被推至“执行不能”的悬崖边。“执行不能不等于执行不为,我们不能因为执行不能就终本结案,申请人一方面临亲人猝逝的痛苦,赔偿再不到位对他们来说就是雪上加霜。”阳原法院执行局局长田向前与助理刘红杰重新梳理了所有的线索,“杨某虽无履行能力,但其父母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具备一定代偿意愿与能力,我们从他们身上再做做工作。”
	
“法律不能打白条,但执行也要有温度。”田向前提出“背对背+面对面”双轨调解方案:线上继续查控、线下反复走访,力争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可是工作一开始就遭遇“滑铁卢”,“孩子已经坐过牢了,我们夫妻也拿不出钱!不要再给我们打电话了!”这句话之后,田向前再打电话均被挂断。
	
“不能再等了!我们去家里找找!”8月的张家口,暴雨说来就来,8月8日下午两点,田向前和刘红杰冒雨驱车100多公里,敲响杨某父母的家门。
	
田向前喊来了石甲、石乙,在杨家的客厅这个“临时调解室”开启了长达7个小时的调解。为了稳定情绪,田向前先把双方分开,分别倾听诉求:石家要的是尊重与慰藉,杨家忧的是倾家荡产。
	
为了疏通症结,刘红杰把法律条文拆解成大白话:“法律上父母没有代偿义务,虽然杨某已经服过刑,但是仍要还债,再不履行,将面临限高、失信等后果。”一句话让老人明白:代偿不是“背锅”,是帮孩子“止损”。杨某母亲说:“我们家的具体情况你们也亲眼见到了,我们确实拿不出这么多钱呀。”石甲攥紧的拳头慢慢松开:“人死不能复生,我们退一步。”
	
看着情绪有缓和,田向前和石甲、石乙沟通过后对杨母说到:“大姐,您看,我们也和石家人沟通过了,你们挣得也都是辛苦钱,让你们代偿这些钱确实不容易,但是对石家来说,亲人离世,这是最后的心理安慰了。两家人都在受煎熬,只是熬法不同。”
	
从白昼到黑夜,雨声渐歇时,经过法官的反复调解做工作,杨父松了口:“我们同意代偿。”晚上9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父母同意代偿,给付石甲、石乙赔偿款18万元,汇入法院账户;石甲、石乙同意杨某的意见,并自愿放弃剩余未履行部分。
	
夜色中,田向前和刘红杰驱车返程。车灯划破雨幕,照亮路边新立的警示牌——“遵守交规,莫让悲剧重演”。十日后,杨某父母将赔偿款汇入法院账户,石甲、石乙及时领取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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