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怀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沙城镇存瑞西街与文昌路交口处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拦截了一辆白色汽车。经初步检测,呼气检测棒呈红色报警状态,驾驶人承认当天确实已饮酒。
当执勤民警准备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男子便开启了“耍赖”模式,在酒精检测过程中极度不配合,多次不按要求进行吹气检测,还放言称“机器不行跟我有什么关系”。在民警多次劝导与教育后,才愿意配合检测。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3.7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李某处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其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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