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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最新印发!10条措施!事关…

来源: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浏览: 5982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建设体育强市十条措施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张家口市建设体育强市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张家口市建设体育强市十条措施


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推动全市体育事业在后奥运时期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思维,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末端管理,实施目标考核,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完备的青少年体育培养体系、更多层次的体育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激发体育事业工作活力和发展潜力,为建设体育强市提供全方位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一)到2027年,初步建成体育强市


——群众体育形成政府引导、社会组织管理、企业和个人参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全市广大群众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赛事活动形成体系,科学健身指导走进群众身边,健身场地完善,国民身体素质稳步提升。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05平方米,每千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6名。


——青少年体育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力量全面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训网络健全的发展格局。青少年体育素养明显提高,参加体育活动意识普遍增强,青少年体育训练场所基本满足要求,运动项目布局及结构更加优化。全市社会体育俱乐部达到200个,注册运动员达到12000人。


——体育产业形成以赛事经济和户外运动为驱动,体育场馆、体育培训、体育中介、体育用品、体育传媒等业态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40%。


(二)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育强市


——群众体育形成多业并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兴办的主体格局。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每千人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3.2名。


——青少年体育形成更加明晰、完善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条件全面改善,社会组织全面发展,在训规模全面提升,后备人才层出不穷。青少年体育素养全面提高,普遍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健康生活方式。


——体育产业形成符合现代体育运动发展规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产业体系。体育产业带动其他领域产业的作用显著提升,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工作举措


(一)发挥赛事牵引作用,积极打造高水平赛事集聚区


1.支持承办专业体育赛事。积极申办承办国际、国内专业赛事,打造体育赛事集聚区。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承办国际级、国家级、省级专业体育赛事,重点支持冬季项目,提升体育赛事专业办赛水平,并按照《张家口市专业体育赛事补助管理办法》给予补助。


2.做大做强城市联赛。坚持推动群众体育专业化、常态化办赛,实现城市联赛全季节覆盖、全年龄参与、全年度无休、全媒体宣传。每两年举办市民运动会、每年举办冰雪运动会。常态化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冰球(轮滑球)、滑冰(轮滑)等项目联赛,不断拓展电竞、飞盘、橄榄球、德州扑克等新兴项目。依据《张家口城市联赛(选拔赛)管理细则(试行)》,着力打造特色鲜明、活力十足的城市联赛体系。


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培育全民健身体育赛事办赛主体,丰富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供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依据《张家口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扶持办法》,按照赛事级别、赛事种类、参赛人数和比赛场次给予资金补贴。


4.扶持品牌赛事落地。积极培育打造精品体育赛事,强化对品牌赛事的服务和监管。依据《张家口市品牌赛事奖补办法》,对品牌赛事进行评星、补助和宣传推广,增强品牌赛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性作用。


5.推动冬奥竞赛场馆赛后利用。充分利用冬奥竞赛场馆资源,大力发展以冬季滑雪和夏季户外运动为主导的体育休闲产业,着力打造全国高端赛事集聚区、国际冰雪运动引领区。依据《北京2022年冬奥会张家口赛区竞赛场馆后续利用工作方案》,拓展场馆使用功能,推动四季综合利用。


(二)激发社会主体动能,全面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6.支持体育场馆开放运营。充分发挥体育场馆功能,提高体育场馆利用率。依据《张家口市体育场馆运营扶持办法》,对体育场馆发放惠民补贴。支持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


7.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广泛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晋升,深入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按照《张家口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实施细则》,通过智慧体育平台,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机制,按照成绩和贡献进行考评和奖励。


8.激发社会体育团体活力。充分发挥体育社团的中介作用和服务功能,规范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程序。按照《张家口市体育社会团体管理办法》,鼓励体育社团参与政府采购和行业管理,支持体育社团举办赛事活动,加强对体育社团监督指导,规范体育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青训培养体系,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育素养


9.培育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主体。打造“大体校”发展格局,统一对市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大清河竞技人才服务中心、中小学校四类主体提供场地、注册、参赛服务。依据《张家口市鼓励社会体育俱乐部健康发展管理办法》和《张家口市“大清河”竞技体育精英人才扶持计划》,拓宽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


10.开展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评定。全面提升青少年运动技能水平,激发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依据《张家口市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组建青少年运动协会,推行考评官评定制度,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库,打造科学规范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11.大力推进体教融合。推进体育教育深度融合,推动青少年体育高质量发展。依据《张家口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细则》,推动体育教练员入校授课,建立健全体教融合特色学校、市体校训练基地动态管理机制,落实体育特长生单独招生计划,打通青少年运动员参赛、升学通道,实现竞技体育选材和青少年体质健康双赢。


12.落实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大力弘扬“为国争光、勇争第一”的竞技体育精神,充分调动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备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张家口市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细则》和《张家口市运动员参赛管理办法》,对取得优异成绩、作出较大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搭建服务平台,着力拉伸体育产业发展链条


13.加快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加快体育消费数字化建设,依托智慧体育平台,对体育赛事、体育场馆、体育消费、体育培训开展精准补贴,打造体育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新场景,延伸体育消费链条,促进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14.优化体育营商环境。积极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主体,放开体育场馆运营主体、社会体育俱乐部申报主体、体育赛事承办主体范围,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赛事组织、体育培训,进一步优化赛事承办、体育培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强化管理服务,规范体育市场。


15.创新体育产业发展载体。坚持把体育事业当作产业来抓,积极搭建体育产业发展新平台,增强体育产业发展软实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在体育赛事、冰雪运动推广、体育培训、场馆建设运营等方面发挥平台作用;用好冰雪产业人才联盟平台,带动更多冰雪爱好者、运动大咖、冰雪产业企业家前来投资兴业,汇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组建张家口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和张家口奥运城市发展基金会,加入国际奥林匹克城市联盟,广泛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发展后奥运经济。


16.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各县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同步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产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鼓励各县区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发展体育产业,对利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土地发展体育产业的,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依据《张家口市社区小型笼式体育场地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鼓励利用城市边角公园用地大力建设小型笼式体育场地。


17.落实税费政策。体育企业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严格落实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用水、电、气、热价格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的政策。


(五)推行标准化建设,不断打造体育强市新引擎


18.实行场馆运营标准化。大力开展体育场馆评星定级,强化体育场馆规范管理。依据《张家口市体育场馆运营扶持办法》,对场馆硬件条件、环境质量、教练员数量、营业时长等开展星级评定,引导体育场馆规范化发展。


19.实行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化。大力推广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评定。依据《张家口市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等级评定流程,建立涵盖入门、提高、专业的三等九级技能标准。


20.实行教练员技能等级标准化。组织开展各类教练员技能等级认证工作。依据《张家口市教练员技能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将教练员等级由低至高分为D、C、B、A四个等级,建立教练员培训基地,实行教练员逐级晋升制度,规范体育教学培训行为。


(六)巩固优势资源,倾力培树体育强市特色品牌


21.打造“冬奥之城”。坚持用好场馆体育本体功能与拓展文化旅游功能相结合、专业性与大众性相结合、冬季利用与四季利用相结合、场馆利用与带动区域发展相结合,积极承接各类高水平专业赛事,争取国家集训基地落户崇礼区,组织开展青少年培训和大众冰雪运动,创办特色IP赛事,为“冬奥之城”可持续发展、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注入新活力。


22.打造“全季·全体育”赛事品牌。聚焦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突出赛事活动引领作用,着力打造专业赛事、品牌赛事、城市联赛、小规模群众赛事四位一体的“全季∙全体育”本土赛事IP,形成全季节覆盖、全年龄参与、全年度无休、全媒体宣传的群众体育赛事品牌。


23.扶持“一县一品”体育产业项目。鼓励各县区积极探索,深挖潜能,自主创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构建“一县一品”的全民健身运动新格局。根据《张家口市“一县一品”体育产业项目扶持办法》,对基础设施完善、本地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能够拉动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体育产业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快速提高全市体育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七)规范行业秩序,持续筑牢体育强市安全砝码


24.建立健全体育赛事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完善体育赛事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体育赛事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体育赛事活动报备、审核制度,持续动态监管和跟踪问效,切实保障赛事安全有序开展。


25.狠抓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培训,完善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严防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八)强化人才储备,逐步夯实体育强市基础


26.大力培养专业赛事组织保障人才。依据《张家口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对裁判员队伍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市裁委会(裁判员协会)主体职能,强化对裁判员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处罚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把控和精细化管理。按照《张家口市冰雪运动培训基地考核评价办法》,鼓励各学校、滑雪场、滑冰馆以及社会培训机构申报冰雪运动培训基地。持续实施“111N”冰雪运动培训计划,全方位培养各类冰雪运动相关人才。


27.加大体育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体育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引才和引智并举,重点引进高水平教练员、运动员。依据《张家口市引进培养高水平体育人才管理办法》,创新人才引进模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入编、市场化聘用等方式,坚持服从需要、突出重点、注重实绩的原则,用“经历业绩评价”代替“笔试”,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面试,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


28.强化体育人才交流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规模地选派体育竞技人才、体育管理人才、体育产业人才到国内先进地市和境外体育强国学习先进理念、技术与方法。拓展与欧美、日韩、大洋洲等冰雪运动发达国家合作,组织赛事管理人才开展境外学习进修、大型体育赛事观摩等培训活动,提升办赛能力,提高执教水平。


(九)厚植体育文化,稳步增强体育强市软实力


29.培树体育精神。大力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宣传体育健儿在赛场上展现的战斗意志和顽强作风,培树迎难而上、奋勇拼搏的体育精神,对为体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通报表扬,激励全市广大体育爱好者投身到体育事业发展中。


30.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构建体育宣传综合矩阵。全方位引爆“全季∙全体育”赛事活动宣传热度,加大对“全季∙全体育”赛事的集中曝光度,利用各类媒体直播平台进行赛事推广,加快发展赛事解说业态,广泛开展优秀赛事评选、摄影图片征集活动,动态公布各县区参赛积分排名,使体育信息传播更丰富,群众获取更便捷,让广大市民时刻感受到“体育强市”的激情与活力。


(十)强化机制保障,多方凝聚体育强市合力


31.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建设体育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体育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体育工作。


32.加强资金保障。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障体育工作相关措施的落实。各县区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33.加强督导检查。以县区政府为主,成立本地区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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