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康保县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苏家营村开展酒醉驾查处统一行动时,发现前方一辆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于是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拦停该摩托车。
当交警下车走近该摩托车驾驶人时,却闻到其身上有酒味,便问他是否饮酒,该驾驶人一开始并未正面回答,再次追问下,驾驶人边比划边说,“喝了这么一截,最多五口”。在交警问该驾驶人是否知道喝酒不能骑摩托车,该驾驶人却说“村里头按说没事吧”,随后执勤交警对其进行教育,“喝了酒在哪驾驶机动车都不行”。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后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4.86mg/100ml。
经查,驾驶人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对其合并予以25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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