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2021年第六批次土地征收
阳原县人民政府征地启动公告
西城镇南关村、要家庄乡要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原县2021年第六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地块一:拟征收西城镇南关村西南,东至南关村地,南至规划朝阳街,西至已批建设用地,北至南关村地,面积约1.269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地块二:拟征收要家庄乡要家庄村东,东至新华书店文化综合体项目,南至阳原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西至易衡学校,北至规划朝阳街,面积约0.546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两个地块开发用途均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9月29日,由西城镇人民政府、要家庄乡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南关村、要家庄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人:沈文中 联系电话:7519081
阳原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阳原县2021年第七批次土地征收
阳原县人民政府征地启动公告
西城镇城内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原县2021年第七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西城镇城内村西南,东至光华路,南至紫昱佳苑小区,西至西沟堰村地,北至河湾御景二期项目,面积约5.622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该地块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9月29日,由西城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联系人:沈文中 联系电话:7519081
阳原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阳原县2021年第三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阳原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西城镇西关村、南关村、化稍营镇东打鱼湾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阳原县2021年第三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拟征收西城镇西关村西侧,东至三水厂,南至西关村地,西至住宅,北至村村通道路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化稍营镇东打鱼湾村南侧,东至道路,南至东打鱼湾村地,西至东打鱼湾村地,北至东打鱼湾村地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西城镇南关村西南侧,东至南关村地,南至朝阳街,西至阳原县第五实验小学,北至富强街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西关村土地0.5809公顷,其中耕地0.5493公顷、园地0.0316公顷;拟征收东打鱼湾村土地0.6667公顷,其中耕地0.6667公顷;拟征收南关村土地0.5051公顷,其中耕地0.4999公顷、特殊用地0.0052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西关村和南关村土地位于我县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46.2005万元/公顷;征收东打鱼湾村土地位于我县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5.650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阳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阳政纪[2018]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6%,缴纳社保费79.8421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分别在西城镇西关村、南关村、化稍营镇东打鱼湾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沈文中 联系电话:7519081
阳原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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