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0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谁所有
根据《张家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存在业主的房屋户门号分账户中。
0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标准
按照2023年3月24日实施的《张家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张政字【2023】13号)文件规定,我市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交存标准为7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带电梯的多层住宅),交存标准为110元/平方米;非住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房屋,交存标准130元/平方米;
低密度住宅,交存标准80元/平方米;地下室、车库交存标准40元/平方米;
0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该交给谁
按照2023年3月24日实施的《张家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张政字【2023】13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房屋买受人直接到指定银行或经开区住建局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手续。建设单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应当核实购房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购房人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使用。
05 房屋发生权属变更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办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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