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医务人员力量,满足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择优聘用。
二、选调名额
此次共为我区选调1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疾控中心2人(自收自支编制),基层卫生院16人(差额编制)。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张家口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
4.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选调范围。
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所有相关事宜均在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网(http://www.zjkgxq.gov.cn/)、张家口经开区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zjkjkqrsj)公布,考生需及时查看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选调相关事宜不另进行电话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按相关要求参加选调各项环节的,视同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调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55元。
2.报名网址:张家口经开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zjkgxq.gov.cn/)。
报名时间:2月14日9:00至2月18日17:00。
交费时间:2月14日9:00至2月19日17:00。
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选调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咨询效率。
(8)重要提示:请有参考意愿的考生提前做好新冠疫苗接种,以备入场查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选调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的网站。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选调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
2月21日至23日进行复审,复审人员需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学信网)、相关资格证书、编制单原件及复印件到经开建投810复审。
凡未参加资格复审及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经开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视为不合格。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经开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由经开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拟聘人员需提供个人人事档案、2022年经开区公开选调卫生系统人员工作单位意见表(加盖单位公章、主管单位公章、组织人社部门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对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如有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专业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选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
2.新选调人员纳入经开区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未尽事宜由经开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3-4018583
经开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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